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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系上诉程序

这取决于每个老师决定学生的评分标准. 评分可以是一个主观的过程,在这个过程中,课堂材料的知识和质量 工作的时间都是成绩的一个因素. 为了促进所有学生的成功, 适当的做法是让他们清楚地知道要评分的作业数量 以及每个任务的权重. 如果有更具体的评分标准可以 他解释说,这样的解释是适当的,包括在教学大纲 或者其他课程材料. 上课时通知学生也是合适的 出席和参与将在最终成绩中计算. 学院可以提供 为额外学分而工作,但没有义务这样做.

上诉职系及处分的标准程序

学生可能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,这是可以理解的. 大多数人都能轻易做到 可以通过咨询老师来回答. 万一有学生 感觉自己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,因为老师偏离了他/她的方向 规定的评分公式任意或惩罚性的方式,学生可以 对最终课程成绩提出上诉.

以下的时间表和成绩申诉程序应使用,无论何时学生 不同意指定的最终课程成绩,但涉及判定的情况除外 因学术不端行为而感到内疚,该行为是通过学术网站报道的 不当行为通知表格(教师可通过WebAdvisor获取). 在这种情况下, “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”部分概述的政策和程序 本目录的任何一项都适用. 任何涉及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案件 未通过本表格申报的,按本程序办理 列在下面的倒数第二项中. 承认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, 或被学术诚信委员会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 委员会听证会小组,将需要遵循整个过程,如果他们觉得下面 教官对不当行为的处罚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评估和实施 按照老师规定的教学大纲政策,因此降低了他们的最终成绩 不公平的.

  • 除非学生首先讨论了他/她的担忧,否则通常不能提出上诉 和老师一起. 会议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举行 学生被告知已经或将要被分配的期末课程成绩, 除非发生意外或情有可原的情况超出了学生的控制范围 一个扩展. 学生必须能够证明这种情有可原的情况 如果教练要求的话. 如果学校放假了 这三天的窗口期,学生和导师必须在不迟于 下学期开学后三个工作日.

  • 如果在与老师讨论后,这些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,学生 必须在会议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讲师吗 他/她对会议的结果不满意. 然后学生可以 对导师的决定向适当的分部主席提出上诉. 如果是学术性的 授课单元不属于分部,也不属于教师 有疑问的也是系主任,学生应直接向其申诉 学院院长. 有关的职级是由一名附属成员分配的 ,上诉也必须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 主席或学院院长.

    学生向系主任或院长提出的申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正式提交。 清楚地陈述和记录不公平、武断或无根据的证据 治疗和必须在学生书面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 通知教员问题仍未解决. 有关教员 成员(或兼职)可以在这个时候向学生提交正式的书面答复 向系主任/教务长提出申诉,学生也必须收到一份副本 响应. 系主任/学院院长应与学生双方共同商讨 并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教员(或辅助教员,如果有的话) 收到书面上诉书. 双方的所有相关书面文件 学生和教授必须提前提交给系主任/院长 关于这次会议.

    如果学生的担忧在与学部会议后仍未解决 主席/院长和教员,或者如果讲师(或助理,如果有的话)不同意 根据分部主席/院长的决定,分部主席/院长应在 五个工作日内由四名教员组成申诉审查委员会 部门/学院(终身教职,如果可能的话)对所讨论的工作进行审查 学术标准委员会的教职员工(终身教职,如果可能的话) 来自部门/学院以外,以确保学生和教师 成员受到公平对待. 以前提交的所有相关书面文件 必须在委员会召开会议时提供给分部主席/院长 形成.

    委员会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面对面会议审查该案件 并发布最终建议. 学生必须收到学校的书面通知 委员会开会的时间和日期,必须被告知他/她有 有机会出席会议并代表他/她自己发言. 教师 会员也必须被告知本次会议,并可选择出席会议 审查委员会. 如果教师和学生都选择与老师见面 委员会,委员会必须确保教师和学生出席 分别. 没有“新”证据/文件(超出先前提交的) 提交给系主任/院长),由学生提交给委员会 或者教授. 委员会可以建议分数保持不变 导师的决定或建议的分数将被改为委员会的一个值 认为适合该案件的. 如果委员会规定学生 如果某门课程的成绩被罚为“F”,学生可以 任何时候不得退课或被退课.

  • 然后,委员会的建议必须发给首席学术官, 由系主任/学院院长、讲师和学生共同撰写 并解释提出建议的理由. 这是责任 首席学术官,以确保建议得到执行. 如果一个 学期/学期结束时没有达成最终解决方案,这个过程应该 在下学期开始的时候继续在 上学期的总结. 在这种情况下,为课程分配的分数 将在学生的正式成绩单上记录为“NG”(没有成绩),没有 偏见,直到案件解决.

  • 如果老师以某种方式惩罚学生的行为 学术不端,但未能通过学术不端事件报告 通知表格(根据大学的学术诚信和不端行为政策要求) 学生可以通过举报这一违反学校政策的行为来挑战这一处罚 课程最终成绩出具后30天内提交给导师的教务长. 如果导师的院长能够证实没有学术不端通知 表格是在事件发生时提交的,此类处罚将自动生效 逆转.

  • 如果部门或学院不遵循上述程序,那么 学生或教师可以直接向首席学术官提出申诉. 这种吸引力 必须是书面的,并且必须清楚地说明这其中所包含的程序 违反了年级申诉程序. 首席学术官将决定是否 已经遵循了适当的程序. 如果他们没有被跟踪, 任何推荐或决定都可能被宣布为无效,并被退回 重新考试的部门或学院. 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必须报告 发给老师和学生,然后再发给成绩.